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(2023第337号)
发布时间:
2023-
10-
26
1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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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,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,特此公告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
联系方式:0839-4222380
序号 | 权利人 |
不动产 权利类型 | 不动产证书号 (单元号) | 坐 落 |
面 积 | 备注 | |
土地使用权面积(㎡) | 房屋建筑面积(㎡) | ||||||
1 | 苟鑫 | 房屋所有权 | 旺房权字第A00016836号 |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 | 36.14 |
252.99 |
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10月25日
信息来源:
旺苍县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