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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(2023第337号)

发布时间: 2023- 10- 26 11: 18浏览次数:

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,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,特此公告。
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


联系方式:0839-4222380

序号权利人

不动产


权利类型

不动产证书号


(单元号)

坐  落

面  积

备注
土地使用权面积(㎡)房屋建筑面积(㎡)
1苟鑫

房屋所有权

旺房权字第A00016836号


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

36.14

252.99


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
2023年10月25日


信息来源: 旺苍县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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